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公告日期:(略)
4、竞争性磋商时间:(略)
5、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略)
6、磋商小组专家名单:(略)
7、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
政府方:
古交市水务局 贾维龙局长 康建明书记 王丽军总工
古交市财政局 温晓平副局长 王瑞强科长
古交市发改局 李建国副局长
古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靳代兵副主任
政府PPP特聘律师 华炬律师事务所 王镇律师 薛瑾茹律师
社会资本方:
山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崔卫华
古交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 王 瑛
投融资部 郭真副部长 李文杰副部长
山西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贺生杰副总经理 王东升总工 温杰部长
8、成交情况
成交社会资本:(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成交标的:
社会投资方综合回报率(%)
| 7.(略)%
|
运营绩效费用利润率(%)
| 8.(略)%
|
合作期
| (略)年(自项目PPP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
|
项目建设质量目标
| 合格
|
(略)、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略)
(2)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略).(略)万元,PPP测算调整概算总投资(略).(略)万元。
(3)合作范围
①、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方式运作,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②、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新建工程部分以及在建工程部分未完成部分的项目资本金及出资比例:(略)
③、项目公司组建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机构将新建工程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权以及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未完成支付部分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权授予项目公司;将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已完成支付部分作为有形资产向项目公司租赁,纳入项目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④、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新建工程部分建设、在建工程部分中政府未完成支付部分建设管理、项目整体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保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期满,无偿地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