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市(略)指挥中心、医鉴办、社卫中心三个单位至(略)年6月至今,租用南城袁屋边社区居委会旧办公楼作为业务用房,现合同于(略)年5月(略)日到期,为保证(略)指挥中心等单位可持续、稳定发展,急救调度工作不受影响,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见附件一),同意续租袁屋边社区居委会旧办公楼,租期8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市(略)指挥中心、医鉴办、社卫中心三个单位至(略)年6月至今,租用南城街道袁屋边社区居委会旧办公楼作为业务用房,现合同于(略)年5月(略)日到期,为保证(略)指挥中心等单位可持续、稳定发展,急救调度工作不受影响,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续租南城街道袁屋边社区居委会旧办公楼,租期8年。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袁屋边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南城区袁屋边阜东路(略)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略)
2、专家2:(略)
3、专家3:(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论证委员会对续租东莞市南城街道袁屋边股份经济联合社物业(袁屋边阜东路(略)号)作为市医疗救护(略)指挥中心、市医疗鉴定办公室、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论证委员会一致推荐南城街道袁屋边股份经济联合社为唯一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