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粤统字[(略)](略)号)、《关于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实施意见》(粤统字[(略)](略)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东莞市统计局根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定了《东莞市加强“四上”企业法人代表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近1.2万家“四上”企业实施全覆盖培训(平均每年培训(略)家)。目的是通过统计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为我市各领域的经济研判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略)年和(略)年已经完成约7千家企业(约(略)人次)的培训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参训企业都认为组织培训很有必要,培训效果显著。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莞市“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培训项目中标供应商主要按照东莞市统计局的计划要求,协助东莞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东莞市“四上”企业统计业务现场培训工作及线上部分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今年年初,经我单位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决定由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以单一来源招标的形式承接(略)年度“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培训项目。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为我局所属不定级事业单位,公益三类。主要负责制定全市统计调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全市统计调查系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经过上年度对该培训项目的探索和总结,我单位认为由培训中心承接该项工作,鉴于其自身职能和专业资源,既能充分的利用现有工作资源,又能提高培训工作效率。培训中心具备编制相关文件、现场考察、项目跟踪、绩效评价等相应专业力量,同时具有多年组织各类大型统计业务培训的经验和专业资源。且培训中心提供的培训计划方案,能较全面满足我局的培训目的和要求,经综合考虑,决定由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承接东莞市“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培训项目。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各专家对供应商因职能、资质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相同,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略)
2、专家2:(略)
3、专家3:(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委员会综合意见:
专家委员会对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继续承接“四上”企业统计业务培训进行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并一致推荐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为唯一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