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略)年5月8日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经实地考察,确认需要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重新评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略)年5月(略)日重新组织本项目复评工作,经评委会重新评审,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略)年4月(略)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四、复评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代表:(略)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略)
2.中标人地址:(略)
3.投标报价(下浮率):(略)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来宾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略)
中标日期:(略)
总中标金额:(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来宾市五方健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来宾市天然桥路与飞龙路交叉西北角物流配送中心七-3#仓库 | 0.(略)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评审专家名单:
曲树用、石景红、左少很、陈振途、文光兴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略)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