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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汽车棚膜结构工程及附属地面工程招标(一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2018-06-21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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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北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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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汽车棚膜结构工程及附属地面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略)
投标质量:(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略)
投标质量:(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工期:(略)
投标质量:(略)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略)】(略)号文及发改办价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代理费为(略)元,由中标人支付 。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七、发布媒体: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公布。
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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