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电政[(略)](略)号)精神,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满足政府部门日益增长的网络应用和服务需求,我局统筹建设了惠州市电子政务网络。其中,院外互联电子政务网络使用的设备由政府投资购买,设备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维护,以保证全网的安全和可控。线路采用租赁供应商提供的裸光纤与行政中心大院外的市直单位实现互联。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持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延续性和一致性,确保网络与系统兼容,避免网络设施的重复投资和网络因割接造成的网络中断而影响各单位业务系统的使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