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组织类型:(略)
四、采购内容:(略)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略)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七、申请理由:
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原设计处理规模为(略)吨/日,原设计出水标准为GB(略)-(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鉴于五水共治和庆元县城污水处理的需求,以及省里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指标新的考核要求,该厂进行了提标扩容。基于提标扩容是在原设计构筑物的工艺设施条件上进行,因此运营单位需对各设施、工艺、技术环节了解清晰透彻并具有系统性、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确保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和对设施进行良好地维护,同时需经过实践验证。结合该厂试运营情况,为了保证运营的稳定性,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略)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良荣
| 技师
| 庆元县法院
|
朱碧义
| 高级教师
|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
|
胡其敏
| 助理研究员
| 庆元县教育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略)年6月(略)日庆元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就庆元县五都污水厂委托运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事项组织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了解了庆元县五都污水厂的建设背景、运营要求和试运营情况,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略)
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原设计处理规模为(略)吨/日,原设计出水标准为GB(略)-(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鉴于五水共治和庆元县城污水处理的需求,以及省里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指标新的考核要求,该厂进行了提标扩容。提标扩容工程系利用原有已建的生化池等构筑物,在相同停留时间基础上将处理规模提升至(略)吨/日,出水标准提升至GB(略)-(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在建设和运营中采用了杭州朗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专利号:(略)
杭州朗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庆元五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试运营,试运营期限自(略)年9月开始至今,该厂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工程达到设计和考核要求。
为了保障工程的技术及相关专业人员的稳定性、延续性,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性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地址:(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庆元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7月3日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略).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