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略)
二. 单一来源编号:(略)
三. 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 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
| 项
| 亿元
| (略)
| 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原金桥村东南角,占地面积约(略)亩,估算总投资约(略)亿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应急填埋三部分,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规模为(略)t/d(一期规模为(略)t/d);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略)t/d(预留远期服务面扩大增量);应急填埋场库容约(略).5万立方。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七. 申请理由:
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和一般零星固废的产生量不断增长,平湖市入库垃圾量已经超标,原垃圾焚烧的技改扩能工作无法满足垃圾处理量的要求,而且平湖市还缺乏应急填埋等基础设施。为积极推进平湖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垃圾应急填埋的规范化管理,满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需要,拟对原平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迁扩建提升,开展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
(1)(略)年,平湖市政府方与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签订了《平湖市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由德长环保投资建设平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负责平湖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并运营至今。(2)(略)年6月,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由项目公司(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平湖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改工程项目(平发改投〔(略)〕(略)号),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容。后因场地受限等多种因素,技改扩能项目未能实施。本项目系原垃圾焚烧发电的迁扩建提升项目。(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和嘉兴市政府的要求,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必须在(略)年底前开工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刻不容缓。
现根据平湖市生态能源PPP项目的现实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则,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详见附件。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乐清市柳市镇蟾河工业区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周安国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查月佳
| 工程师
| 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朱屹
| 高级工程师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俞国华
| 律师
|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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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建良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略)年,平湖市政府方与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签订了《平湖市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由德长环保投资建设平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负责平湖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并运营至今。
2. (略)年6月,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由项目公司(平湖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平湖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改工程项目(平发改投〔(略)〕(略)号),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容。后因场地受限等多种因素,技改扩能项目未能实施。本项目系原垃圾焚烧发电的迁扩建提升项目。
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和嘉兴市政府的要求,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必须在(略)年底前开工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刻不容缓。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政府方与德长环保签订的协议,德长环保拥有能力范围内排他提供平湖市垃圾处理服务的权利、垃圾焚烧厂扩建的优先权。同时,考虑合同履约要求、政府诚实守信、违约成本等因素,政府方应遵守已签订协议的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德长环保是平湖市垃圾处理服务的唯一供应商,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 公示期限:
五个工作日
十一.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略).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