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的项目概况:(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兴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略)-(略))》的规划编制工作,需在五个月内完成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和初稿撰写工作,并在完成草案各项工作后,报相关部门审议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因此,新版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有利于缩短采购时间,以便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嘉应学院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曾编制了《兴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略)-(略))》,期间积累了充分的前期资料,且对兴宁市旅游现状、地域文化特色和梅州市旅游发展政策熟悉,能够节约时间和编制成本。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2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拟定供应商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略)
意见:(略)
2.专家2姓名:(略)
意见:(略)
3.专家3姓名:(略)
职称:(略)
意见:(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论证小组对用户需求进行了论证,一致建议本采购项目:
该规划编制任务重,时间紧迫,需要对兴宁市旅游现状和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嘉应学院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曾编制了《兴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略)-(略))》,期间积累了充分的前期资料,且对梅州市旅游发展政策相对熟悉,能够节约时间和编制成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即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