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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15年度采油井场(江陵县)建设项目土地征前告知(马家寨乡张黄村)

2018-04-1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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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湖北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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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土 地 征 前 告 知
马家寨乡张黄村:(略)
因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我局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略)年度采油井场(江陵县)建设项目(耀斜5井)。为保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略)年度采油井场(江陵县)建设项目(耀斜5井)建设用地征地有关情况告知如下:(略)
一、拟征收江陵县马家寨乡张黄村集体土地0.(略)公顷,其中农用地0.(略)公顷(含耕地0.(略)公顷)。征收后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根据江陵县马家寨乡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耕地平均年产值为2.(略)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按8倍、安置补助费按(略)倍计算,其它土地参照耕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征地费用综合标准为(略).(略)万元/公顷(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总金额为(略).(略)万元。
三、从告知之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以补偿。
四、被征地单位集体组织和农民对以上告知内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或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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