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 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专项调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1、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期间(上午(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略)
2、招标文件:(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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