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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购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18-10-12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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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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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潢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潢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略)
2、采购内容:(略)
3、采购预算:(略)
4、交货及安装期:(略)
5、质保期:(略)
6、质量:(略)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略)年9月(略)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
评标专家:(略)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报价:(略)
交货及安装期:(略)
质保期:(略)
主要产品:(略)
地址:(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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