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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8-10-2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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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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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单一来源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采购项目概况:(略)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1(略)项将院内的纸质档案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移植(包括影像扫描加工和条目著录),并按照省高院要求完成档案扫描数据导入通达海系统。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七、申请理由:(略)
由于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必须保持与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尤其是后期维护及管理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与前期的工作衔接,需由同一家公司提供服务。 
档案电子化处理后需导入全省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杭州网新颐和科技有限公司与全省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已衔接,可同步导入,无须额外操作。 
因此,拟对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杭州网新颐和科技有限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网新颐和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新村(略)号1幢(略)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略)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毛祥根副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林云仙高工杭州师范大学
包长铨高工杭州文广集团广电科研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略)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监管部门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报告.pdf
(略).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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