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的委托,于(略)年(略)月(略)日 就松山湖片区南部及北部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略)-1-(略)-(略)-(略)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 四、采购方式:(略)
-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
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包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略).(略)
东莞市粤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温泉南路(略)号五楼
松山湖片区北部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B包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略).(略)
广东信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略)栋3层(略)(仅限办公)
松山湖片区南部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 七、评审日期:(略)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略)
-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粤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A第一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广东信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B第一中标候选人。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略)
松山湖片区南部及北部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发稿)(略).(略).(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