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建网 > 中标公示 > DZC20182519_01服务类合同

DZC20182519_01服务类合同

2019-01-16 黑龙江
打印
所在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6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联系人/电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项 目 编 号:(略)

计 划 编 号:(略)

甲 方:(略)

乙 方:(略)

鉴证方:(略)

甲、乙双方根据DZC(略)大庆市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委陵菜栽植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略)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委陵菜栽植采购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略)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委陵菜栽植 完成招标所有工作 项 1 (略).(略) (略).(略) (略)-(略)-(略)
合计 陆拾肆万捌仟零陆拾陆元整((略).(略)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5万平方米委陵菜栽植,包括委陵菜苗木(略)万株,种植土(略)立方米,绿地翻耕、残土外运、种植土回填、施底肥、苗木栽植及后期养护等.

1、委陵菜苗木要求:(略)

2、回填种植土厚度(略) cm,种植土为沙壤土,PH值不大于8。

3、绿地翻耕产生的残土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

4、要求施腐熟的农家肥做底肥,施肥厚度3 cm,农家肥与种植土搅拌均匀。

5、栽植密度为每平方米(略)株,要求栽植密度均匀,深度以完全覆盖原土球,且灌水后土球不外露为宜,栽植后及时灌水,确保苗木成活。

6、中标供应商在栽植前必须通知采购单位到苗木种植地现场验苗,如供应商未通知采购单位到苗木种植地现场验苗或供应商提供的苗木不是采购单位在苗木种植地所验合格苗木,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步必须由采购单位验收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苗木、土、肥进场后必须由采购单位验收后才能卸车栽植,栽植现场必须保持卫生,每天撤场前必须将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二)服务期限:

(略)年5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所有苗木栽植完成并养护两个月后进行初步验收,成活率达到(略)%以上,付合同价款的(略)%,养护期满无质量及服务问题且成活率达到(略)%,付合同价款的(略)%,由采购单位予以结算。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1、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五条 验收

5.1 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5.2 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初步验收后,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5.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5.4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5.5 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略)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略)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略)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政编码:(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乙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政编码:(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签订日期:(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签订日期:(略)

会员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