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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C20190086_01服务类合同

2019-02-25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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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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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项 目 编 号:(略)

计 划 编 号:(略)

甲 方:(略)

乙 方:(略)

鉴证方:(略)

甲、乙双方根据DZC(略)大庆市大庆市救助管理站保安服务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略)大庆市救助管理站保安服务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安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略)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大庆市救助管理站保安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需配专职保安人员4人,服务面积(略)平方米,工作地点为门卫室及接待大厅,其中(略)小时值班门卫1人,接待大厅三班倒(略)小时值班3人,并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服装,配备安保工具(防爆叉、警棍等)。
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年龄在(略)岁至(略)岁
2、身高在1.(略)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并具有正规保安上岗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3、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爱心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处理突发事务能力,坚持原则,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
4、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及时汇报,确保救助人员人身财物安全,使入站的救助人员卫生和宿舍达到救助站提出的具体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
工作范围:
1、负责在站的受助人员的人身财物安全,协助工作人员对入站的救助人员安检、管理、物品存放、看护、护送,及安全范围内的巡逻。
2、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加强对救助人员宿舍、院内的巡查,如发现站内受助人员情绪不稳定,相互打斗、自残突发急病或其他事故苗头等,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当班的工作人员汇报,以免事态扩大,严防受助人员群体性事件发生,遇有特殊的突发情况发生,必须迅速按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控制,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3、负责将受助人员领入指定房间,并告知被救助人员在站内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受助人员进站安检工作,禁止管制刀具、易燃品、打火机、香烟、酒类等危险品带入住宿房间。发现被救助人员在救助期间发生急性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及时向当班的工作人员汇报。
5、遇到特殊情况护送救助人员的,要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站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6、严禁接班前酗酒和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值班期间脱岗、离岗,严禁无故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夜班睡觉。
7、不得擅自调班、换班严禁顶班,特殊情况需调班的,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其他责任条款:
1、派驻保安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完全由派驻单位负责,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人身伤亡等引发的所有责任均由派驻单位自负。
2、派驻保安人员必须遵守使用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由于保安人员不负责、不胜任或违反使用单位规章制度等原因,影响其提供服务质量的,使用单位有权要求及时调换人员或进行整改,如派驻单位不能及时调换人员或进行整改,影响使用单位工作的,使用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后果由派驻单位自负。
4、因保安员工作失职给使用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由派驻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在分清责任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因保安员工作失误或个人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及其它经济损失的,所有责任由派驻单位及保安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与使用单位无关。
6、不当班的保安人员在使用单位有大型活动或组织消防培训、业务学习时应无条件参加。
7、对不胜任的保安人员,使用单位有权提出调换,派驻单位如因管理需要调换派驻的保安人员需经使用单位同意。
8、使用单位按约定每季度支付派驻单位服务费,派驻单位应按月支付派驻保安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派驻人员工资,如因拖欠工资及不能及时兑现各种福利待遇导致影响派驻人员工作情绪,致使影响正常工作的,使用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保证措施
1、保安工作人员要熟悉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待工作,要有责任心。
2、派驻单位在提供安保服务过程中,如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出现的相应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派驻单位自行承担。
3、派驻单位的人员和车辆在工作时发生的一切意外(含人身伤亡及交通事故等),由派驻单位自行负责。
4、如因派驻单位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不尽责导致的各类责任事故(含安全事故),由派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如派驻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服务需求,使用单位有权终止服务。
年 1 (略).(略) (略).(略) (略)-(略)-(略)。
合计 壹拾伍万伍仟元整((略).(略)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二)服务期限:(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项目验收合格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每季度初支付合同价款的(略)%。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略)

第五条 验收

5.1 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5.2 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初步验收后,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5.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5.4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5.5 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略)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略)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略)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政编码:(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乙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授权委托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政编码:(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签订日期:(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签订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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