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 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要求,为了加强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做好学院(略)年内控报告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略) 四、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条件 1.本项目共确定1家为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备管理咨询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供应商须具有管理咨询从业资质或持有体现管理咨询职业水平能力的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要求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要求及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好学院(略)年内控报告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填报《(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建立佐证材料池。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内控报告。 3.开展分析应用,对学院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学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五、项目完成时间。 (略)年4月(略)日前提交内控报告。 六、付款方式和时间 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内控报告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服务费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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