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国家及行业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收集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二)根据不同部门的被审计人,分别出具单独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被审计人任职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人的任职及分工情况等; 2、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其中包括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 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其中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定性、被审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有关依据,审计期间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已经整改的,可以包括有关整改情况; 4、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5、其他必要的内容。 6、审计项目实施中期,出具中期审计报告: 汇报委托审计项目开展的进度,并就目前为止发现的特别事项与较为常见的问题进行报告说明。另外,为了审计项目深入而细致的推进,还需进一步协调配合完成的事项与审计建议。 7、审计项目全部完成,出具项目完结的整体分析审计报告:(略) ①基本情况介绍: 对此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面开展实施的时间、操作方案、推进过程、完成结果等情况逐一进行陈述性说明。 ②主要问题分析: 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重大性事项等进行整合性说明与分析。找出问题症结,阐明审计依据,提出审计建议。 ③内部控制提升建议 针对此次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从内部控制角度,提出专业性的意见与建议。特别对经济事项与经济活动的管控,从组织架构与内部规范的方面进行考量,提出具有建设性、能够适应普遍操作与推广价值的解决方案,切实达成审计监督的功效。 8、实施审计项目的工作小组中,注册会计师比例不得低于(略)%。 9、审计项目因为被委托人原因造成延误,延误期间按照每日(略)元标准进行罚款。罚款额将作为合同约定支付金额的扣减项目。 (略)、以完成提交被审计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该次委托审计项目的完结时点。 (略)、项目完成后的(略)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付清该次委托审计的应付审计服务费。 (略)、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费用由广东药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担 (略)、承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有从事审计工作经历6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可以分包、转包。 (略)、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在(略)年6月(略)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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