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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2019-04-26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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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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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略).(略)

甲方:(略)

乙方:(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略)-(略)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检查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财务检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2.监督乙方在检查审计工作中的进度、质量及纪律遵守情况。

3、对乙方在检查审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委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检查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检查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为乙方提供单位特有的收入成本核算有关政策规定文件及相关资料。

?3.甲方管理层对其检查审计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解决检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检查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约定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根据国家财经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审计工作。

2.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签订本协议2个月内完成财务检查专项审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4、对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专项审计费用

?1.甲乙双方商定本专项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正(¥(略),(略).(略)元)。此审计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2.乙方进场后,甲方应预付(略)%的审计费即¥(略),(略).(略)元,待专项审计报告交付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上述审计费用的余额。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向甲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一式四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对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节。?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1、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检查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但乙方单方终止履行本约定的情形除外。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第?2?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