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个单位(详见本合同附件1),遇到有机构改革合并或分立的,以改革后的单位机构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包括上述单位的二层(级)机构(详见本合同附件2)。
1)检查是否存在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是否有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是否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否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没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问题。 “宵夜”等形式多次接待和“一桌餐”宴请等隐形变异违规接待、到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进行接待、是否存在通过单位饭堂违规接待等问题。
“账外账”。 “小金库”治理工作检查,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小金库”问题。 (略)%及以上未重新审批的;重大变更和超概算因素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手续的。
“三公”等行政经费;是否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预算批复,在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
| 费用(元/天) |
服务时间(天) |
合计(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