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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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略)年项目实际情况的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
(一)本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江镇政务网上提交的关于龙江镇特色小镇亮化系统LED灯具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内容中以下内容:
现修改为: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商务要求”现增加“(九)其他要求”的内容:
如本项目中涉及安装及维护内容的,中标人须委托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实施(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的除外,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在分包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分包不减轻或免除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内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略)★号条款),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为: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四)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月日时分。
(五)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月日时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传真:(略)
(三)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特此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