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GC(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变更及澄清公告(第一次)
一、针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变更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3、本项目计划工期:(略)
4、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开标现场验证签字表》。
5、本项目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最晚将于开标前7天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届时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查看。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文件和赣市公管办【(略)】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支行开具、并由经办银行进行编号且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保函的有效期必须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必须为赣州中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需放入银行保函扫描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并递交,否则视为保证金未到账。
二、针对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事项如下:
1、《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明确:不随意变更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若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 3 万元 、变更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 / 万元,先交纳违约金后再申请变更。上述人员变更因不可抗力、人员离职或解除(需提供单位人员注销证明材料)、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更换人员(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更换人员的,该人员一年内不得担任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工程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的情况除外。
赣州中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