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茅店镇思源小区2期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非招标工程)公开摇号发包公告变更1
公开摇号发包公告变更1
根据赣州市赣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及赣县区开发〔(略)〕(略)号文件规定,赣县区茅店镇思源小区2期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非招标工程)采用公开摇号发包选定施工企业。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位于赣县区茅店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堡坎、排水排污、道路硬化、绿化、水电安装等项目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项目总投资:(略)
二、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略)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必须是(略)年度赣县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工程专业库)内企业方可报名参加,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要求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
三、报名登记时间:
凡有意参加摇号的施工企业,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年7月(略)日进行线上和线下同时报名,线下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略)
四、摇号时间安排
本项目定于(略)年7月(略)日上午9点(略)在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摇号,已报名施工企业委派的建造师必须持建造师身份证及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到场并身份验证后参加摇号,逾期到达不予受理,不得参与摇号。
五、项目其他要求
(1)本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略)赣县区茅店镇思源小区2期安置点配套设施项目(非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设银行(具体支行)出具,由招标人负责收取退还,并由银监部门协调相关银行查验其真实性。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且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相同或长于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略)日历天),否则视为保证金未到帐。同时投标人需带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备相关部门查验。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业主单位有权拒收有关资料,按摇号发包申请企业自动放弃处理。
(2)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与业主单位协商项目前期费用事宜,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缴纳合同价(略)%的履约保证金到项目业主单位。
(3)项目业主单位与赣县区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母公司,子公司或母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乙方与业主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母公司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等市场行为责任,工程款支付到子公司或分公司一般帐户。
(4)各施工企业自行前往踏勘施工现场,并综合考虑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确保按合同履约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七、我区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用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县区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略)-(略),举报邮箱:(略)
八、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受理投诉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