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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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略)]-(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政府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延期开标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四、更正内容:
1、原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 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止,每天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 起至(略)年9月(略)日 (略):(略)止,每天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原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现变更为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 (略):(略)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略)年9月(略)日 (略):(略)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略)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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