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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道路维修改造监理[404C-FW-GKJT-19-0592]-变更文件1

2019-09-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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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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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年道路维修改造监理

  录

投标邀请

格式

建设规模:

(一)道路大修。对文明路、未名路、长宁路、迎宾路、保健路拆除、重做路基、路面、路缘石、人行道、平面交叉、交通标线、路面排水及单侧架设路灯。

(二)建设路维修。对建设路进行沥青罩面、交通标线。

(三)中心路维修。对中心路进行沥青罩面,架设两侧路灯和交通标线。

以上共改造道路总长度(略)米。

工程费用:(略)

(如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略)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盖章。

9月2日至(略)年9月6日(略)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略)

(略)年9月6日(略)时(略)分,地点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编列内容

1.1.2

0四有限公司

     

1.1.3

1.1.5

,出资比例为(略)%。

1.2.2

1.3.1

采购范围

。

1.4.1

■□□组织,踏勘时间:/

□召开,召开时间:/

/

1.(略).3

/

1.11.1

/

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3

/

竞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2.2.2

竞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2.3.1

竞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3.1.1

/

3.2.1

/

3.2.4

/

3.2.5

是否要求竞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3.5.2

/

3.5.3

/

3.5.5

/

3.6.1

■不允许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提交1份

/

4.1.2

竞标人地址:              

采购项目编号:/

(略)年9月 ■□ 开标时间:(略)

评标委员会构成: 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7.1

公示媒介:/

■否

7.6.1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否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监理进行采购。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略)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4.3 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费用承担

1.7  语言文字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2 竞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竞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竞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1.(略).1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竞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竞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竞标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1.(略) 响应和偏差

1.(略).2 竞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1)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评标办法;

(5)委托人要求;

(7)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竞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采购人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3.  竞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3.1.3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2 竞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竞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撤销竞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1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竞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竞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竞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资格审查资料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基本情况表”应附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竞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8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2 允许竞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竞标文件应按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竞标人应根据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竞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单位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2  竞标文件的递交

采购人收到竞标文件后,向竞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3 竞标人撤回竞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竞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名称;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1)竞标人或竞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竞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与竞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略)%。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投诉

8.5.2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竞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投标方式,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3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

监理纲要部分: (略) 分

2.2.2

*(略)%。

 

2.2.3

(略)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最多扣(略)分。不足1%的部分,当不超过0.5%时不计,超过0.5%计为1%。

2.2.4

(1)

类似项目业绩

(3分)

(略)万以上的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其他人员资质

(2分)

2分。

2.2.4

(2)

 

 

组织机构设置

(8分)

2分,此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者得0分。

4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1

3.1分;否则不得分。

1.2分,否则不得分;

3.进度控制

((略)分)

2分,否则不得分;

2.合同管理

(5分)

3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2.现场协调

(5分)

2.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

(7分)

2.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

(5分)

3分;配备了主要的交通、检测及监理设备得2分;配备了一般的办公、监理设备得1分;

2.监理要点分析

(5分)

1分,最多得5分。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略)%。

1%扣1分,每低1%扣0.5分,最多扣(略)分。不足1%的部分,当不超过0.5%时不计,超过0.5%计为1%。


1.  评标方法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监理大纲部分:(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略)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1  初步评审

3.1.2 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竞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3 评标委员会对竞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书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甘肃矿区        ;

3. 工程规模:(略)

(一)道路大修。对文明路、未名路、长宁路、迎宾路、保健路拆除、重做路基、路面、路缘石、人行道、平面交叉、交通标线、路面排水及单侧架设路灯。

(二)建设路维修。对建设路进行沥青罩面、交通标线。

(三)中心路维修。对中心路进行沥青罩面,架设两侧路灯和交通标线。

以上共改造道路总长度(略)米。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

竞标文件(适用于采购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采购工程);

    4. 专用条件;

附录,即: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包括:

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年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与生效

订立地点:甘肃矿区 。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账号:(略)

传真:(略)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略)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略)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略)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略)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略)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A、附录B;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略))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2.3.5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略)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3 除外责任

5. 支付

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略)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略)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略)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略)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略)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7. 争议解决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8.2 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8.4 奖励

8.5 守法诚信

8.6 保密

8.7 通知

8.8 著作权

.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无 。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对于登高、密闭容器内作业、吊装、危险区域动火、深基坑开挖、大型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督。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事先书面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报告种类

份数

监理规划

2

监理实施细则

2

监理月报

2

专项报告

2

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1

马龙

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5.3 支付酬金

6.1 生效

6.2 变更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7本合同的暂停、解除与终止执行通用条件。

7. 争议解决

8.4 奖励

8.5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接触或得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国家秘密资料,物品或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也不得私自复印、备份或留存。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甲方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8.6本合同未约定条款,执行通用条件。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

                                                                   。

                                                                   。

                                                                   。

                                                                   。

名称

工作要求

1. 工程技术人员

/

2. 辅助工作人员

/

3. 其他人员

/

……

 

名称

面积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

3. 试验用房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名称

提供时间

1. 工程立项文件

/

2. 工程勘察文件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4. 1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数量

提供时间

/

/

/

/

/

/

/

/

 

 

附件1: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总  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签订及工程建设管理时,将本办法列为合同(要约)附件,并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职 责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综合计划处职责

   财务处职责

1做好现场围挡、入口、标牌、道路、施工用电等的设置;做好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对相关方入场人员劳保、工装、工作标牌等的统一配置及穿戴进行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按照本办法附件1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未列入该标准的事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

相关方规定

   相关方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管理,入场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教育和交底,进入厂区及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装、安全帽、工作牌等的颜色、标识、编号应有明显的区分并建立台账。

  相关方在作业现场使用的质量检测、起重吊装等设备必须检定合格,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取证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转岗或者进入新的作业现场前,须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核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督促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相关方重新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安全检查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监管部门进行不通知、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须根据隐患危害程度,督促相关方及时提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治方案,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督促相关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相关方发生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须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事故上报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受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授权具体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

        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安全监管部门进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须2人及以上。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方的相关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项目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向基建处进行备案,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部门可向公司安委会呈报,安委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考核,扣减绩效分值。

        相关方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应依照负面清单(附件2、3)对相关方进行处罚、通报,同时可以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公司鼓励员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员提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或整改建议。

附   则

        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附件4                保密协议书

1.知悉范围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向甲方探询本项目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涉密信息。

2.保密期限

3.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用于技术服务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传播。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用于技术服务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等向第三方转让或传播。

甲乙双方按照

(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

二、承包人职责与权力

1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发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要求为准。

发包人:(略)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卷


 

1.1.1工程名称:(略)(略)年道路维修改造监理

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略)

1.1.3工程规模内容及费用组成:

(一)对生产调度区7栋楼给排水、暖、电线路、室内墙面、地面、顶棚、门窗、洁具的维修改造:

(二)对第四分公司公寓给排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门窗、洁具的维修改造:

(三)对原有建筑部分外立面进行保温等改造,部分建筑涉及到屋面防水及雨水管的改造:(略)

(四)部分改造建筑周边的室外硬化。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

1.3.3

1.3.5

前开工,(略)年6月(略)日前竣工。

1.8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至竣工(如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1.9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9.1参与图纸会审。

1.9.2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1.9.3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甲方同意下达开工令。

1.9.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9.5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

1.9.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9.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9.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9.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9.(略)协助甲方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1.9.(略)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甲方审核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费用。

1.9.(略)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月报)。

1.9.(略)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9.(略)协助甲方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1.9.(略)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三卷

 

(略)年道路维修改造监理

 

竞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目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五、监理费用清单

七、监理纲要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7)监理大纲;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其他补充说明)。

 

 

 

 

   话: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特此证明。

 

 

附:(略)

 

 

注:(略)

 

 

 

 

     年     月     日


 

 

注:(略)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      日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竞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

 

六、监理报酬清单

 

 

2. 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注册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技术职称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注:(略)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电话

 

 

项目描述

 

 

注:(略) 

 

项目所在地

 

 

 

 

签约合同价

 

 

监理内容

 

 

项目描述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略)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姓  名

 

 

 

 

 

 

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时  间

 

担任职务

 

 

 

 

 

 

 

 

 

 

 

 

 

 

注:(略) 

序号

型号 规格

 

 

备注

 

 

 

 

 

 

 

 

 

 

 

 

 

 

 

 

 

 

 

 

 

 

 

 

 

 

 

 

 

 

 

 

 

 

 

 

 

 

 

 

 

 

 

 

 

 

 

 

 

 

 

 

 

 

 

 

 

 

 

 

 

 

 

 

 

 

 

 

 

 

 

 

 

 

 

 


一、监理工程概况;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我方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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