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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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
竣(交)工试验检测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的规定,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并发布本项目的投标控制价;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
竣(交)工试验检测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纸质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根据丽经信[(略)](略)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电子保函提交的,以办理保函缴费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银行纸质保函、担保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及电汇凭证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招标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做统一修改。
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 报价清单”,“第六章 报价清单”修改为:
第六章 报价清单
竣(交)工检测的报价清单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中“实体检测抽查项目和外观检查项目”的相应分项编号的,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实体检测抽查项目和外观检查项目”的相应分项的范围、内容、抽查频率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竣(交)工的检测数量按照《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实际情况计算。
竣(交)工检测第(略)章~1
(含临时封道)、检测方案咨询审查费、现场费用(含安全生产费、办公、生活用房、检测场地、交通设施、通讯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用品)、所有检测设备(含登高设备)、交通封道台班费、专项监测设备安装及维护、桥梁加载车辆、桥检车等均由检测人自行承担,并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工程的单价或合价之中,发包人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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