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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2019-12-13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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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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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 一、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略)-(略)-(略)-(略)W)(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 招标文件需调整 原因,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略)
  • (一)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五、付款方式

    1. 服务费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用=实际到岗人员数×劳务管理费中标单价。

    2. 中标人每月5日前提交上个月服务费发票,同时须提供上个月本项目员工工资清单(银行支付的交工资清单,如发现金的交签收表)及为本项目员工购买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保凭证、服务质量考评资料。

    3. 采购人于每月(略)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人须在申请支付前5 个工作日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

    4. 本项目的管理费用保底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更正为:

    五、★付款方式

    1. 服务费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用=实际到岗人员数×劳务服务费用中标单价。

    2. 中标人每月(略)日前须提交上个月服务费用发票和上月已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银行打印的上月工资支付清单;如是支付现金的,须提交工资签收表等相关佐证),以及为本项目派遣人员购买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保凭证、服务质量考评等资料。

    3. 采购人于收到上述支付凭证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人提交的支付凭证内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上月工资和服务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人须在申请支付前5 个工作日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

    4. 本项目每年服务费用保底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以上,用户需求书中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付款方式均作相应变更。

    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到本文件后二十四小时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dghxzb@(略).com。

  •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
  •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三)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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