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略)
标段(包)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标段(包)编号:(略)
发标日期:(略)
炼化采办-设备部就大榭石化添加剂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略)
交货期:(略)
数量:(略)
交货地点:(略)
项目概况:(略)
项目所在地:(略)
资金来源:(略)
资金落实情况:(略)
资格要求:(略)
(1)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是固体添加剂系统的成套设备供货商,投标人应取得失重秤厂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略)年~(略)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至少具备1台套固体添加剂系统(不是单体设备)在(略)万吨/年或以上聚烯烃装置的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略)年(略)月(略)号前。并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在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能证明成套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类型、处理物料名称、规格等。证明文件中合同签订方必须是本项目的投标人。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略)
招标文件价格:(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发布媒介:(略)
特殊说明:(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邮编:(略)
招标人电话:(略)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开户名称:(略)
招标人开户行:(略)
招标人银行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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