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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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近岸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方案和总氮削减与总量控制方案编制项目采购
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3#楼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企业总部群中闽大厦(略) 联系方式:(略)-(略)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近岸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方案和总氮削减与总量控制方案编制项目采购
进场交易登记号:ZFCG-SG-(略)-(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年6月2日
变更内容:
本项目决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单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任何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自行完成解密工作。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本项目以供应商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由于原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及评分需要的原件材料,无法实行“不见面开标”,因此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投标文件份数、密封、标记条例全部删除。
二、原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审查标准调整如下:
资格审查资料不再需要单独提供递交原件,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全部以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可明确辨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业绩确认由投标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为完全认可评审结果。
三、新增《开标现场联系表》(须附到投标文件格式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后),请投标单位务必认真填写,开标当天需投标单位最终轮报价、业绩确认或作出相关解释、澄清等需要联系投标单位时均按投标单位提供此表信息进行联系,若出现联系方式或邮箱错误等造成联系不上、发送不到等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中所有要求提供原件作为证明或核对的,全部调整为在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及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市分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已上线,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要及时根据本补充文件及操作手册进行开标、上传。若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未及时上传、解密成功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
六、开标完成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单位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核查。
七、附件:
附件 1:(略)
附件 2:(略)
附件1:
开标现场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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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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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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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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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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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投标单位须将此表后附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后,必须保证从开标时间开始至评标会议结束(代理机构会电话通知)期间联系人联络畅通,随时准备接听相关解释、澄清电话。
2.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邮箱输入正确,以保证业绩荣誉顺利确认,评委对业绩荣誉打分完成后会电话通知投标单位,联系人接收业绩荣誉确认表,投标单位接收后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显示电话回电也可通过邮箱回复相关质疑,若投标单位无异议,请下载确认表并经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PDF 版或照片回复; 电话通知后无任何回复或期间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投标单位的视为投标单位同意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 若投标单位对于“不见面开标”存在任何疑惑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永辉,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