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我单位于(略)年5月(略)日发布的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三和佳苑1号商业楼租赁权(五年期)转让公告中对下列事项予以更正:
1、原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三和佳苑1号商业楼租赁权(五年期)转让公告,变更后为鹤壁市淇滨区嵩山路三和佳苑2号(北楼)商业楼租赁权(五年期)转让公告。
2、标的基本情况更正为:(略)2号(北楼)商业楼;位于淇滨区华夏南路三和广场,共四层,总建筑面积(略).(略)㎡,其中一层面积约(略).(略)㎡,二层面积约(略).(略)㎡,三层面积约(略).(略)㎡,,四层面积约(略).(略)㎡。
其他事项不变。
鹤壁市产权交易中心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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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嵩山路三和佳苑2号(北楼)商业楼租赁权(五年期)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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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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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产权公【(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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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产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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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嵩山路三和佳苑2号(北楼)商业楼租赁权(五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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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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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金额:(略)(略).(略)元;第四及第五年租金在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3%,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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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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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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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大河涧徐沟煤矿鑫源建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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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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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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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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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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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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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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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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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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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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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标的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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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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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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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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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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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嵩山路三和佳苑2号(北楼)商业楼;位于淇滨区嵩山路三和广场,共四层,总建筑面积(略).(略)㎡,其中一层面积约(略).(略)㎡,二层面积约(略).(略)㎡,三层面积约(略).(略)㎡,,四层面积约(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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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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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大河涧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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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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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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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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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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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大河涧乡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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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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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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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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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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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标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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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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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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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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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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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工作日,自(略)年5月(略)日起至(略)年6月6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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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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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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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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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及第五年租金支付截至期限为:(略)(略)日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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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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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以及个人投资企业的,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有效证件;同时均需提供(略)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额不低于(略)万元)及(略)年1月至(略)年4月的完税证明;
2、受让方为其他组织的,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
3、不接受大河涧乡列入黑名单单位报名;
4、本次转让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受让成交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受让资格;若已受让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之人,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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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证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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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日内)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略)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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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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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的租赁物中,有部分资产转让方暂时无法一次性交付乙方使用;该部分资产的租金可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并从第1次预交租金中扣除该部分租金。
2、受让方在公开招租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不低于(略)万元固定资产为本协议所述承租资产担保,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不能办理手续,此次公开招租无效。
3、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整,租赁期租赁到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其余披露信息详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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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受让者请在报名期内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略)万元整(名称:(略)1、开户行:(略)(略), 2、开户行:(略) 号:(略)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由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给鹤壁市产权交易中心用于支付交易费用和交易价款。申请报名时间(略)年6月3日起至(略)年6月6日(略):(略);其它详情见中心网站:http:(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鹤壁市产权交易中心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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