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3日 |
|---|---|---|---|
| 招标采购联系人: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联系方式: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
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感染楼及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略)[(略)] (略)号 一、本工程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略).(略)万元。 二、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发布。 三、招标文件第(略)页(十三)投标报价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略)版)规定。
四、根据丽建发【(略)】(略)号文件规定:评审分值修改为:(略)(略)分,其中商务标得分(略)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报价得分((略)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略)分)】,诚信分2分。评分内容根据本补充文件相应调整。 五、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电子保函(保单)与电汇两种缴纳方式。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人民医院,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帐号:(略)“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单位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略) 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对象现修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庆元县人民医院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