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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舜通集团城东校区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2020-09-25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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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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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关于舜通集团城东校区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变更公告

舜通集团城东校区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 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获得的奖项第1条内容修改为:(略)

注:(略)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 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获得的奖项:(略)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支付合同价款 工程费部分:(略)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略).1 条合同价格,删除“如承包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将费用分别支付给完成各自任务的单位。”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略).3.5条内容修改为“若联合体投标的,

发包人根据进度款支付约定,将勘察、设计、工程费用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给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5、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略)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7.1内容修改为“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一)内容不一致的,以澄清修改通知(一)为准,本澄清修改通知(一)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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