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津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变更部分)已经 山东省人民政府、德州市水利局和德州市发改委以“ 鲁政字【(略)】(略)号、德发改复字[(略)](略)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宁津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宁津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变更部分)位于德州市宁津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新建、维修改造水闸、扬水站、生产桥、测控口门、灌区管理设施维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为施工标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略)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如为个人汇款,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 6.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必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准备领取发票方式、日期)。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sdguanfeng(略)@(略).com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招标文件售价:(略)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黄经理、袭经理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