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
| 招标采购联系人: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联系方式: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及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更正内容:成交单位变更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更正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五、附件 1.招标文件 2.采购需求 3. 开标一览表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6.标书响应情况 7.技术参数 8.投标函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