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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1-01-2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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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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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系统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原文:(略)

(略)年1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更正日期:(略)

变更为:(略)

(略)年2月4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原文:(略)

8.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1.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1、8-2”);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1、8-2”);

(略).4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变更为:(略)

8.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8.1.2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 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

(略).4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

原文:(略)

5.1供方在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供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买方蒙受的损失。

5.3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6. 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后,乙方实施团队进场,两周内完成项目详细需求调研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6.2项目完成开发并上线初验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6.3项目完成试点地市推广并完成终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

6.4上述付款前乙方均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合同款。

变更为:(略)

5.1供方在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供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买方蒙受的损失。

5.3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6. 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后,乙方实施团队进场,两周内完成项目详细需求调研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6.2项目完成开发并上线初验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6.3项目完成试点地市推广并完成终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略)% ;

6.4上述付款前乙方均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合同款。

并在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中二、采购要求中(九)、其它要求中增加此两条。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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