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医院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山西省汾阳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澄清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澄清内容:(略)
由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 号)文件废止,现
执行新的文件规定,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______ (单位名称)的
______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略)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略)
1. 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 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 ______万元,
资产总额为 ______ 万元,属于 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
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略)
日 期:(略)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其余事项不变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略) 年 4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