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一)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进行评审和定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自定法。 (二)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具体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按如下规则确定: 1.若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以上(含3家)的,则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且因此无法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时,按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先后顺序,对并列的投标人进行抽签,根据抽签号码由大到小进行排列,即为上述并列供应商之间的排名顺序,再结合综合得分情况,最终确定三个候选中标供应商; 2.若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或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三)定标方法。采用自定法确定项目中标供应商,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深财规〔(略)〕1号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适用评定分离的项目,项目评审当天,采购人可以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派代表进场介绍项目情况或者解答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但不得在现场停留和参加评审且不能发表干预专家评审的不当言论。采购人应提前做好准备,派一名代表(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于项目开标前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服务大厅(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略)号爱心大厦1楼)等候。 2.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通知,凭单位证明(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服务大厅窗口领取评审报告及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并在采购系统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项目评审组织人所在部门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 4.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 5.采用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出现质疑投诉的,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略) 修改为: “(一)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不适用评定分离进行评审和定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定标方法 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且因此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时,按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先后顺序(以上传结束时间为准)确定上述并列供应商之间的排名顺序,最终确定前N(N为中标供应商数量)名为中标供应商。 4、若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N+2家(N为中标供应商数量),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更正日期:(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ZBS版本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