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采购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18 广东-佛山-禅城区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禅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8日
变更公告正文
佛山市局禅城分局采购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补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略)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

一、业务需求

1. 佛山市道路交通民生保畅行动一类路口(岭南大道—澜石路口、岭南大道—魁奇路口、岭南大道—绿景路口、岭南大道—季华路口、季华路—汾江路口、魁奇路—文华路口、魁奇路—汾江路口、岭南大道—同济东路口),如有临时性开展的交通违法整治任务需要增加人员(每次每个路口不多于2人)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增加人员,采购人不增加费用。

2.各中队设置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岗2个,派驻各中队人员中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岗的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因中标方投入的人员服务水平问题,未能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的而需要人员加班的,加班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增加费用。

二、★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中标人投入的人员不能为近3年(以(略)年8月1日起计算)内被我局退回服务单位的人员。

2.采购人认为不适宜服务本项目的人员,中标单位需要无条件更换。

3.中标人应在实施项目前完成对人员的保密安全、岗位职责的教育。

三、考核需求

中标方投入的人员发生违规查询或违规执法的,中标方必须更换人员,并按照2万/人标准扣除服务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附件:(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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