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服务器、存储采购(二次)更正公告3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庐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18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4项详细审查中“实施团队”更正为: 实施团队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1、项目经理(1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证书,得4分; 2、实施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多得6分。 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项证书的,可累计计分,不同人员同时具有同一项证书的,可累计计分 注:(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人员相应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 0-(略)分 2、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4项详细审查中“投标人服务能力”项删除,且“体系认证”项更正为: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项认证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略) 0-6分 3、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略)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4项详细审查中“实施团队”中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提供“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