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南湖区和滨河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潍河左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东-潍坊-诸城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诸城市南湖区和滨河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潍河左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内容:(略)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和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新资质为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和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新资质为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附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注:(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勘察设计----诸城市南湖区和滨河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潍河左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略).8.(略).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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