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28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
所在地区: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8日
变更公告正文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免疫组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本项目所采购的医疗设备涵盖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原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确切。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代理商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备注:(略)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代理商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备注:(略)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材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代理商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备注:(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山东卓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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