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采购安装指示牌、纱窗、窗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09-04 辽宁-抚顺-顺城区
所在地区: 辽宁-抚顺-顺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变更公告正文
抚顺市局综合监管场所采购安装指示牌、纱窗、窗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抚顺市局综合监管场所采购安装指示牌、纱窗、窗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第1-9、1-(略)项计量单位由“个”更正为“米”,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新上传文件为准) 因本次更正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自然日,现顺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章二总则(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略)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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