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6-09-05 安徽-宣城-泾县
所在地区: 安徽-宣城-泾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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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略)年泾县昌桥镇柏山村、昌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标准(质量):(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六、附件:

1、谈判文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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