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二六学校安保物业宿管等服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6-09-10 安徽-合肥-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变更公告正文
宣城一二六学校安保物业宿管等服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宣城一二六学校安保物业宿管等服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评审得分:(略)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更正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一二六学校、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附件:

1.采购文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