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昌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2026-09-15 辽宁-沈阳-沈河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沈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变更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建昌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葫芦岛市建昌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文之规定收取。”更正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文之规定的(略)%收取。” 2.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及条件由“货物全部交付完成后(略)日内付款(以实际签订合同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更正为“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略)日内付款(以实际签订合同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略)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略)〕(略)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略)-(略)-(略)进行电话咨询。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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